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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/10/13(二)--倒數73天 


目標:每日8小時
達成:8小時(○)

科目 進度 時數 備註
英文 閱讀2篇 0.5hr  
法緒 民法p76~106 1.5hr 物權篇
國文 閱讀8則;測驗40題 2hr  
行政學 測驗2回 1hr  
行政法      
政治學 選舉 1.5hr  
公共管理 p46~66 1.5hr  



今天晚上回家時
房東太太跟管理員及家屬都在一樓
稍晚些,警察跟消防車人員也到場了

因為準備要把那名怪房客"強制送醫"

依精神衛生法第 32條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於執行職務時,發現病人或有第三條第一款〈精神病確定診斷〉
所定狀態之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者,應通知當地主管機關(衛生所),並視需要要求協助處理或
共同處理;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應即護送前往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就醫。

家屬的父母跟里長也都到了
據說有重大傷病卡,且有三次就醫記錄
但是.一定要有警察跟家屬在場.才能強制送醫

前2天我們都是動作放輕,快速進出
這次,管理員請我們等大家都到齊了.再上樓

結果,正當我跟男友以正常音量開房門鎖
那怪女人還真的開門跑了出來
等她一回頭,就看到警察跟消防員及她的母親

我們趕緊進房間.避免不必要的麻煩
一陣對話與喧鬧過後.她母親居然跑離現場
讓消防人員無法"捉住"她.讓她躲回房門.

現在.又請了她的弟弟來做親情呼喚...
唉~真是不經一事.不長一智啊.....
若今天晚上行動沒有完成..
他們打算等白天再來.因為是她會出來活動.覓食的時機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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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9點多到剛剛.10點50多分.
她弟弟精神喊話很久一段時間.
後來還是用工具拆除門閂後..
警察一行人把她架上消防車..

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啊..
聽說她婚姻不好,前夫不願再給贍養費.
原本是教育程度很高的知識份子.結果......

現在.房東也跟她家人解約了.陸續收拾家當..
想必.這個事情應該是解決了..
心中的大石可以放下了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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